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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~今天要是時間夠的話,恩跟崴都會被我抓住再教育……可惜了。

中午在娘家吃過飯後,大人都正在休息聊天。
恩在黃色塑膠環上綁了一條繩子來玩,
玩到一半看到霏在地上玩,當時愷已經正在看顧霏的安全。
恩見狀也相當積極的上前去協助看顧霏,
這時他原本正在玩的黃色圓環玩具很順手的就放在邊上。

幾分鐘後,
崴從恩的後方拿了放在地上的黃色圓環,
當恩發現時,崴已經在旁邊空地玩。
小鬼間的爭執,就此展開。

恩主張玩具是他改造過的,而且自己只是臨時被叫去顧霏(事實上…是他主動上前看顧的),玩具他待會還要玩,崴不應該拿走。
崴認為東西已經閒置好一會兒了,視同恩放棄這個玩具,可以輪到他玩了。

兩兄弟就這樣爭吵不休,
恩甚至將崴往馬路方向追趕試圖搶回玩具(當下被我叫回來了)。

小鬼們回來之後,
大人間的閒聊其實還在持續中,
並不因為小鬼的糾紛而停止。

恩怒氣沖天的跑來找我身邊撒豆子似的告對方的狀,
當時我完全不正面看他一眼,
耳朵也像自動屏蔽似的忽略他說的話,
繼續跟媽媽聊天,無視他在我旁邊氣急敗壞的樣子。

恩不甘被忽視,
連珠砲告狀的音量就越拉越高,
直到我無法再繼續裝忽略…

雖然我面對了他,
他也只得我指示小鬼們自己去進行溝通協調,引發爭執的玩具目前歸我所有。

看恩的臉色大變就知道我這樣的處理方式,並不如他預期的結果。

崴平時在家是已經習慣我這樣的處理模式,
將玩具交給我之後,有意要跟恩協調,
只是恩當下還在氣頭上,根本不甩崴,憋屈著一張臉,往客廳裡走去。

過了一下子,
恩從屋裡再拿出4個彩色塑膠圓環到院子裡來玩。
看樣子他是不願意溝通協調,直接放棄玩黃色圓環了。
崴看恩繼續玩了,也跟著想玩。
畢竟矛盾才稍稍平息,恩還不願意跟崴一起玩。
沒辦法之下,
崴來到我旁邊用動作試探我讓不讓他拿黃色圓環去玩。
我默許了,因為恩的舉動表示主動放棄黃色圓環,
既然黃色圓環不再引發爭搶糾紛了,視同恢復自由狀態,誰都可以玩。
崴來找我討,自然就讓他拿去。
只是我沒想到,恩因為這樣的舉動又燃起了一次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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崴的部分,
沒有先透過詢之類的方式,太過理所當然的直接拿取,不恰當。
躲避搶奪時,慌不擇路往馬路方向衝,
太過於危險!

恩的部分,
滿腦子只專注在告狀,不顧別人正在說話,情緒激動的打岔別人,不妥。

當然雙方的瑕疵還好幾點,就暫且不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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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鬼們

人與人的情感直接本來就是需要透過不斷溝通協調配合,才有機會找到最恰當的相處方式。

我不討厭你們起爭執,
因為每一次的爭執產生就等於你們又多一次機會練習怎麼溝通協調。
別再放棄這些機會,速度點亮這個一生受用的技能吧。

恩呀
遇到難解的狀況時,不是一股腦往大人身上砸去,大人就必須火急火燎的無條件以你們的事為第一順位處理。
上法院告狀也是需要先經過申請的,
哪能讓你直闖法官休息室裡,用大聲公霹靂啪啦連珠砲告狀…………
這回狀還沒告成,就先把在場諸位法官一次性得罪光了。
是要我們怎麼給你    你想要的公平正義呢?
不論想要做什麼事,
都必須給與對方尊重與展現自己的禮貌。至少能刷點好感度,讓狀告得讓人願意受理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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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ㄚ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