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6/10/30 10:25 記者:記者陳美君/台北報導


湯姆克魯斯將於下個月三度當新郎,而他與前後兩任妻子離婚,付出贍養費總額高達新台幣90億元天價。反觀國內,女星田麗與老公陳定中的新聞鬧的沸沸洋洋,目前已簽字離婚;外傳有上億財產的陳定中,卻只給了田麗1000萬。當婚姻已不再是長期飯票的保證,保單如何保,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?

據主計處統計,單親媽媽的收入來源,靠自己賺錢的佔80%,其次是來自父母或親戚朋友金援的有18%,至於贍養費部分,比例只有1.5%。一般來說,台灣的離婚女性,並不容易獲得合理的贍養費。

壽險業者指出,國內少有婚前協議個案,且婚前協議也被法院認為「預立離婚契約書」,違反公序良俗而規定無效。就算離婚時約定贍養費,大多案例付了幾次,就不願意再付,往往雙方再度對簿公堂。

瑞泰人壽總經理包道霖表示,要維護自己的權益,首先要檢視保單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姓名。

若保單要保人是前夫,而自己是被保險人,只有前夫享有指定受益人的權益。若雙方關係還不錯,可請前夫將要保人變更為自己,不過卻要注意該保單是否有保單貸款,以免保單成為負擔。

至於離婚的雙方已經撕破臉,為防止出現謀殺詐領保險金的案件,身為被保險人則可隨時申請保單撤銷權利,只要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和要保人即可,這張保險契約便視同中止,保險公司將會退還解約金給要保人。

包道霖說,許多人結婚時你儂我儂,夫妻彼此將對方指定為保險受益人,不過一旦離婚,記得要變更保險受益人,以免未來萬一發生意外,領到保險金的人卻是早已離異的前妻或前夫,而無法將保險金留給有需要的親人。

此外,壽險業者也指出,在婚姻關係中投保的保單,「未指定受益人」或「指定法定繼承人」,在離婚後也須再思量一下親屬關係的改變,考量受益人變更。

包道霖表示,未指定受益人及指定為法定繼承人的差異在於,當「未指定受益人」,而被保險人身故時,該筆保險金將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,會納入遺產稅的計算基礎裡,無法享受保險免稅的好處。

但是「未指定受益人」或指定為「法定繼承人」,兩者受益人領取比例與順序是相同的,依據民法的規定,即法定繼承人除了配偶之外,其順序為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。其中,配偶則指事故發生時合法婚姻關係存在的夫或妻。

舉例來說,王先生與張小姐離婚了,兩人共育有一子。張小姐之前投保1,200萬壽險,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,若張小姐身故時,小孩也已成年,則有小孩可以獲得全數(1200萬元)的保險金;若小孩未成年,則未來小孩子的監護權通常將會給父親(與小孩監護權一開始即給父親的結果相同),則理賠金仍將會落入前夫王先生的手中被運用。

若張小姐再婚之後才身故,則張小姐的現任配偶,將可獲得600萬的保險金,張小姐與前夫所生的小孩亦獲得600萬的保險金,若張小姐婚後再生個小孩時,則三人均分,每人分得400萬元;當然若與前夫所生的小孩尚未成年,保險金仍會被前夫所運用。值得注意的是,若張小姐僅有同居人時,因同居並不能認為有婚姻關係,自然不會有繼承權。

若張小姐與王先生離婚,並且兩人無小孩,那麼張小姐的法定繼承人為張小姐的父母,則張小姐的保險金則全數由其父母取得。若張小姐的父母已去逝,則由張小姐的兄弟姐妹均分。

壽險業者強調,變更受益人很簡單,只需以書面方式通知保險公司,因此,保戶千萬不要拖延時間而造成遺憾。

此外,若指定的受益人為未成年子女,卻擔心理賠金被前夫或前妻以父母親的身分申請運用,此時,可透過保險金信託的設立,並將信託受益人指定為自己的子女,如此一來,他人無法擅自動用這筆保險金,也可透過信託契約約定在子女成年前,信託期間每年由信託財產中支付兒女生活費,以預防未成年子女隨意花用保險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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